关于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1-08-18 00:00:00  作者:有声语言艺术学院 来源: 

关于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有关事宜的

      

 

各系、各部门: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职称评审的文件精神和今年的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我院有评审权的学科

我院目前具有中级职称评审权的学科有: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音乐学、美术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共九个学科的评审权。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和暂无中级学科评议权的学科均报送省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材料要求请按四川省教育厅文件“关于报送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中的规定)

二、评审条件: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讲师)见附件

2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助教)见附件

三、评审材料的要求:

1、凡需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

(3)、《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一份;

(4)、任现职以来(至少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7)、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8)、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9)、论文、论著等科研成果一式一份;

 2、凡需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助教),以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并在档案袋上填写有关材料的份数、申请学科、申请者单位、姓名和拟评职务。

所有证件均需审原件,带复印件。相关表格可到学院网站人事招聘栏内下载。

四、评审时间安排

1930日前,申报晋升人员将评审所需材料整理好后提交到人事处,由人事处对评审资格及所提供资料进行初审,930日后不再受理材料。

2、学科小组评议时间:10月上旬

3、学院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召开时间:10月下旬

411月初,人事处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51130日前,整理完善申报材料,上报省评委会。

五、组织纪律。

1、评审中发现申请者材料虚假,取消其评审资格。

2、职称评审必须按照省教育厅职改办规定执行。省教育厅职改办强调要求:在评审职称中若有弄虚作假者,教育厅将给以学院通报批评,严重者将取消学院中级职称评审资格权。

    特此通知!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