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广播电视台招聘信息
日期:2013-05-23 00:00:00  作者:有声语言艺术学院 来源: 

企业介绍:
 
 
乐清位于浙江省东南部沿海,东临乐清湾,南临瓯江,人口约120万。2008年,乐清市工业总产值首次实现超千亿元。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创建于1998年3月,实行局、台合一的管理体制;2005年,经文化广电体制改革后,重新组建成立乐清市广播电视台,为市委、市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下辖台机关5个科室及广播、电视、网络三大中心和22个乡镇广播电视站,现有在编人员410人。
自建台以来,本台坚持“突出新闻、精办专题、加强服务”的发展思路。每天播出电视节目17个小时,开办广播调频节目1套,每天播出18 小时。外宣和创优成绩显著。有30多部电视作品通过协作网在美国斯科拉电视网播出,在国内43家外宣成员台中展播的节目数量位居第二,荣获中国黄河电视台颁发的电视外宣繁荣奖。《小金飞向总理直言》、《一位中学生与总理的对话》、《“八大王”沉浮记》、《倒奶事件倒出了什么》、《歌声天堂》、《爱心点燃希望》等一批优秀作品获得国家、省级广播电视作品奖。
2008年,乐清市广播电视台综合实力名列浙江省县(市、区)台第9位;近年来,本台陆续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传媒、传输设备、设施更新和建设。投资5000多万元,占地13亩,建筑面积12650平方米的广播电视综合大楼,于2001年投入使用。如今,本台拥有一整套较为先进的采编播设备。建立了广播自动化播出系统、非线性编辑系统、大功率发电机组等一批先进设备。具备了对全市一些重大会议和大型活动广播、电视现场直播、切割的能力,节目制作和传播能力显著提高,为节目水平与传输质量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大大显示了乐清广电事业经济实力。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强化员工政治理论学习,注重精神文明建设,致力于深化干部任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广播电视队伍。
 
职位名称:播音类
 
开始日期:2009年10月9日 结束日期:2009-10-30
职位类别:主持人 工作性质:全职
工作地点:浙江  
性别要求:男 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 最低工作经验:不限
薪资待遇:具体见下 招聘人数:1
职位描述: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新闻男播音员(主持人)1名,招聘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电视新闻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敬业精神(有新闻从业工作经验者优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播音主持专业毕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综合素质较高,现场应变能力强,有较好的播音主持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高的新闻敏感和导向把握能力,普通话测试等级在一级乙等以上(有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资格证者优先)。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相貌端庄,身体健康,出镜效果好。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自2009年10月9日起到2009年10月30日止。
2.应聘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彩照2张,个人影像资料(新闻播音主持5分钟左右光盘),到乐清市广播电视台总编室(广电大楼710室)报名。或将上述资料邮寄到乐清市乐成镇清远路161号乐清市广播电视台总编室,邮政编码:325600。(接收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录用程序
本台将根据视频资料和简历情况择优确定笔试和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反应能力等。根据以上考核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录用人员试播期为6个月。试播期满合格,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1.试播期每月工资5000元。
2.正式聘用后,实行年薪制,年薪10万元。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7--62586910
公司地址:乐清市乐成镇清远路161号
邮政编码:325600
联系邮件:yqtvzb@163.com
   注:请在邮件中注明该招聘信息来源于www.byzc.com中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