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广播电视台招聘信息
日期:2013-05-23 00:00:00 作者:有声语言艺术学院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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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新闻男播音员(主持人)1名,招聘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电视新闻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敬业精神(有新闻从业工作经验者优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播音主持专业毕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综合素质较高,现场应变能力强,有较好的播音主持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高的新闻敏感和导向把握能力,普通话测试等级在一级乙等以上(有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资格证者优先)。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相貌端庄,身体健康,出镜效果好。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自2009年10月9日起到2009年10月30日止。 2.应聘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彩照2张,个人影像资料(新闻播音主持5分钟左右光盘),到乐清市广播电视台总编室(广电大楼710室)报名。或将上述资料邮寄到乐清市乐成镇清远路161号乐清市广播电视台总编室,邮政编码:325600。(接收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录用程序 本台将根据视频资料和简历情况择优确定笔试和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反应能力等。根据以上考核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录用人员试播期为6个月。试播期满合格,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1.试播期每月工资5000元。 2.正式聘用后,实行年薪制,年薪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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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请在邮件中注明该招聘信息来源于www.byzc.com中播网。 | |||||||||||||

